山路

Thursday, January 05, 2006

頓悟

前陣跟幾個朋友一起談天時, 各人都說出一些經歷, 其中一位朋友說她的經歷是令人心痛, 她與另一半於三年前的一個早上, 他倆與幾個朋友一起去大浪灣, 但他突然一聲不響地意外去了, 她當時只得廿四歲, 與另一半已八年, 在計劃結婚中, 意外發生後, 朋友紛紛安慰, 支持, 但她只覺得朋友們沒有一個了解她所受的痛苦, 所以連朋友都不見, 佢足足收埋左自已三年, 直至上年家人勸她去旅遊散散心, 她就在外地認識了一位中年婦人, 她看出朋友不開心, 朋友亦將經歷跟她分享, 她們傾訴了八小時, 婦人細心聆聽後, 給朋友分析時講了一句 'Let it gone', 朋友聽後像如夢初醒, 回來後她已是兩個人似的, 她不再收埋自己, 因她已如釋重負.

那句 'Let it gone', 也好像對我當頭棒喝, 再加上今晚在堂上給老師一句 '煩惱皆因執著' 我突然完全醒悟, 已執著了四年, 因執著所以我痛苦, 我痛苦因我從來沒有釋放對兇手的仇恨, 我覺得好累, 一些事走了就由它走吧!

'LET IT GONE'!!

4 Comments:

  • Nice Blog :)


    www.FriendsterForum.com

    By Anonymous Anonymous, At 12:07 AM  

  • 雖然唔知道你執著既內容係乜,希望你學會放下.

    每次朋友們分享不愉快經歷,我自己也常會以"不想提起,未敢忘記"應付過去的.我們畢竟是從傷痛的創口中頓悟的.

    By Blogger Man, At 1:21 AM  

  • 要悟, 一定要先有埳, 一定要先有迷.

    小小地知識論啦.

    迷-> 頓 -> 悟 -> 迷 -> 頓 -> 悟

    你放下左, 又可能會執番, 不過經過呢次, 你下次會放低番快d

    By Blogger 肚餓Chris, At 10:11 AM  

  • 我都知, 好感謝你地!
    我會令到自己盡量唔擰番轉頭去諗d唔奮氣o既野.

    By Blogger sasady, At 11:4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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